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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 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资产重组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一)上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上市公司聘请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三)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 (四)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上述依法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斌 王一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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